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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科工作职责
2019年01月25日     (点击: )

1.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。

2.负责部门文件收发、印章保管、信函处理、档案、国资、部务会记录、信息上报、会议通知、部门考勤、财务报账、物资采购等日常性内务工作。

3.负责部门年鉴等日常工作材料的草拟。

4.负责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管理和指导。

5.负责校园文化建设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。

6.负责校内宣传栏、展板、标语、讲座的审查和管理。

7.负责全校文化娱乐场所的指导和监督。

8.负责组织安排学校重大活动、重大节日、纪念日活动的氛围营造。
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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