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依据《攀枝花学院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试行办法》(攀学院〔2020〕62 号)精神,现开展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工作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成果申报
申报成果范畴为:符合《攀枝花学院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试行办法》(攀学院〔2020〕62 号)所规定的成果类型,成果需经正式刊发、播报、转载、表彰等。成果的形成时间为: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。以成果正式发表的时间为准,成果的署名单位必须为“攀枝花学院”。
二、成果认定及奖励
1.各申请人应认真阅读《攀枝花学院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试行办法》(攀学院〔2020〕62 号),符合认定条件的填写《攀枝花学院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2),并附上成果复印件、支撑材料(如转载次数、阅读量、获奖证明等)各1份向所在部门申报。
2.各部门对所报送成果进行初审,对初审合格的成果填报《攀枝花学院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3),按申报序号顺序将每份成果按照《攀枝花学院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2)、成果复印件、支撑材料各一份的顺序进行整理,同《申请汇总表》报送至宣传部刘庚豪处。同时将《申请汇总表》EXCEL 电子版发送至:1796537479@qq.com。
3.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专家对各部门申报的成果进行复审,复审完成后对所有拟认定成果进行公示。
三、其它事项
1.各单位负责人和各申请人需仔细阅读《攀枝花学院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试行办法》(攀学院〔2020〕62 号)和本次认定通知要求,不得弄虚作假,一经查出弄虚作假者,按学术不端处理。
2.受理截止时间为:2025年3月7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联系人:刘庚豪,联系电话:3303873。
附件:
1.《攀枝花学院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试行办法》(攀学院〔2020〕62 号);
2.《攀枝花学院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申报表》;
3.《攀枝花学院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申请汇总表》。
党委宣传部
2025年3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