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各站:
为促进传媒中心内部建设,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积极构建大宣传格局,营造大发展氛围,有效推动学校宣传工作,报请学校审批同意,按照《攀枝花学院传媒中心章程》(院宣(传)〔2016〕1号)、传媒中心评优管理办法(修订) (院宣(传)〔2019〕1号)文件要求,特开展2018-2019学年度“优秀传媒组织”、“传媒之星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原则:
(一)大力宣传、鼓励参与、严格评选、择优推荐;
(二)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;
(三)坚持差额评选的原则。
二、评选对象及名额:
(一)优秀传媒组织:按传媒中心部门(含工作站)总数的30%进行评选;
(二)传媒之星:按不超过传媒中心总人数的10%进行评选。
三、评选条件:
(一)优秀传媒组织:
1.组织机构健全,有规范的管理制度;
2.工作业绩突出,有学院特色;
3.积极参与传媒中心组织的各类活动,配合宣传工作安排。
(二)传媒之星:
1.思想政治素质高,学习成绩良好(年均绩点>=2.5);
2.传媒业务能力强,工作业绩突出,有一定的工作成绩或优秀作品;
3.积极配合并参与传媒中心工作;
4.学年内无任何重大违法违纪行为。
四、评选流程:
(一)自愿申报:各部各站积极宣传,鼓励参与。拟申报的组织和个人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评,填写推荐表(详见附件)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;
(二)推荐上报:由部门或主管单位严格评选后推荐上报并以组织为单位,统一提交申报材料。纸质材料上交到传媒中心办公室(凌云楼七楼办公室),电子档发送至传媒工作邮箱:pzhxycmzx@163.com;
报交时间:即日起至5月18日止。 联系人:简嘉浩 电话:13198619773
(三)评选审定:结合传媒中心常委会初审结果和全委会投票结果,报党委宣传统战部审定;
(四)结果表彰:在传媒中心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统一表彰,时间:6月1日19:00。
五、评选要求:
(一)材料包括:推荐表、年度工作总结、事迹材料(含部门或个人学年度工作实绩、团结协作情况、创新能力、相关获奖情况等),要求内容充分、真实、简明,用数据说话;
(二)结合材料内容、部门推荐情况、实际工作表现、工作考核情况等择优入选;
(三)规范填写推荐表,文档命名为“传媒之星 姓名”、“优秀传媒组织 组织名称”。邮件(以部门为单位)发送主题为《组织名称 2018-2019学年度“优秀传媒组织”、“传媒之星”申报材料》;
(四)逾期视为自动弃权;
(五)活动解释权归传媒中心办公室。
六、附件:
附件1:传媒中心“优秀传媒组织”推荐表
附件2:传媒中心“传媒之星”推荐表
攀枝花学院传媒中心
2019年5月12日